《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正式發布發表時間:2023-12-29 14:27 生態環境部等18部門聯合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其中提出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要目標,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堅持問題導向,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有序推進鋼鐵、水泥及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散煤治理等“十四五”規劃重大工程;深入開展柴油貨車、鍋爐爐窯、揚塵、秸稈等綜合治理,積極培育大氣治理標桿企業;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加大監督幫扶和考核督察力度,切實壓實工作責任。 關于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 石家莊、唐山、秦皇島、邯鄲、邢臺、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太原、陽泉、長治、晉城、晉中、運城、臨汾、呂梁、濟南、淄博、棗莊、東營、濰坊、濟寧、泰安、日照、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商丘、周口、西安、銅川、寶雞、咸陽、渭南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楊凌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管委會,辛集、定州、濟源、韓城市人民政府,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現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