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2015年底前完成65個區域站建設任務發表時間:2015-09-28 16:53 近日,環保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國家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子站建設的函》,要求各地區高度重視區域站建設工作,確保2015年底前完成區域站建設任務。 全文如下: 關于做好國家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子站建設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 為全面客觀反映全國空氣質量狀況,了解區域間大氣污染傳輸規律,經科學論證,我部在原有31個國家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子站(以下簡稱區域站)的基礎上,將在重要省界、國界和大氣環流通道上增設65個區域站,組成我國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按照《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有關要求,2015年將要完成區域站的建設任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區域站的功能和定位 區域站的主要功能是分析跨行政區的區域內、區域間和跨國界大氣污染物的濃度水平和傳輸規律,研判區域大氣污染發生發展趨勢,為區域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提供支持。 二、區域站的建設和運行 區域站建設經費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各地環保部門要做好電、水、網絡、通訊和場地租供等配套保障工作,相關經費由國家予以適當補助。區域站場地選址應符合相關技術要求,并具備交運和供電的條件。站房應本著安全、節儉的原則,盡量采用廂式子站或民用建筑,原則上不新建永久性獨立建筑。區域站運行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委托地方監測機構或第三方檢測機構運行,運行經費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區域站監測數據與地方共享。 三、有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視區域站建設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人,確保2015年底前完成區域站建設任務。要盡快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站點通電、通水、網絡連接、通訊保證和場地租供等工作,并于2015年9月20日前將區域站點選址具體信息、配套工作完成情況報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