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先進技術的通知發表時間:2016-03-10 11:1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各直屬單位,各國家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中心、全國性行業組織及有關單位: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貫徹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政策文件,我部決定征集和篩選一批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先進技術,編制《國家先進污染防治示范技術名錄(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領域)》和《國家鼓勵發展的環境保護技術目錄(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領域)》,為各地VOCs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術指導。為做好目錄編制工作,請針對重點領域,按照推薦要求認真組織先進技術的推薦工作。 一、重點領域 (一)石油煉制、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含VOCs物料生產行業的VOCs污染防治技術; (二)油墨、涂料、膠粘劑、農藥等以含VOCs物料為原料生產含VOCs產品行業的VOCs污染防治技術; (三)包裝印刷、汽車制造、家具制造、船舶制造、電子、制鞋等含VOCs產品使用過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術; (四)原油成品油碼頭、儲油庫、油罐車、加油站等油品和溶劑儲運銷環節的油氣和VOCs污染防治技術; (五)建筑裝飾裝修、服裝干洗、餐飲等服務業產生的VOCs污染防治技術。 二、推薦要求 (一)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相關政策; (二)污染治理效果明顯,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有先進性; (三)技術持有單位為依法注冊、經營的單位,技術知識產權清晰,不涉及產權糾紛; (四)至少已有一個國內工程應用案例; (五)在行業內尚未達到廣泛應用,具有發展潛力;全行業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術不再推薦。 三、報送方式 請推薦單位組織申報單位認真填寫申報表(見附件1),并按照要求(見附件2)編寫技術報告,于2016年4月18日(以郵戳日期為準)前將申報表和技術報告(膠裝成冊、一式兩份)加蓋推薦單位公章后寄送至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同時將申報材料電子件(附件1和附件2均要求為word文檔)打包發送至聯系人郵箱,郵件題目格式要求為“2016VOC+技術名稱+申報單位名稱”。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一)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 李磊 王澤林 電話:(010)66556222,(010)66556221 (二)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 尚光旭 劉媛 電話:(010)51555002(兼傳真)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扣鐘北里甲四樓507室,100037 電子郵箱:zhxjsml2020@163.com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