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圖搞清如何在質量體系中做好標準物質管理

發表時間:2019-09-10 13:22


1. 目的

1.1. 對標準物質實施有效的控制與管理,確保監測活動使用有效的標準物質

2. 范圍

2.1. 適用于標準物質的采購、驗收、存放、領用和使用等內容的控制

3. 職責

3.1. 相關部門負責標準物質的采購、驗收、發放、保存和使用,負責證書管理和有效性管理

4. 程序

4.1. 采購

4.1.1. 技術負責人審批標準物質申購需求

4.1.2. 向有資質的標準物質供應商購買有證標準物質,并保存標準物質的信息和證書

4.2. 驗收

4.2.1. 相關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對采購標準物質的有效證明、品種、數量和有效期進行驗收,驗收合格者登記入庫;嚴禁不合格標準物質入庫

4.2.2. 相關部門負責標準物質證書的管理

4.3. 使用

4.3.1. 使用標準物質時應辦理領用手續

4.3.2. 標準物質使用前,必須檢查其是否在有效期內

4.3.3. 自配標準溶液必須嚴格按標準方法配制,在配制和標定過程中應復核每個數據,并粘貼顯著標簽,注明標準溶液名稱、濃度、配制日期、有效期、配制和標定人員姓名等

4.3.4. 現場監測中需使用標準物質時,應在標準物質的運輸、保管和使用過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和損壞

4.4. 存放

4.4.1. 標準物質應存放在干燥、清潔的專用房間或專用櫥柜內,避光保存,嚴防污染或損壞;要求低溫貯存的標準物質應存放在冷藏柜內

4.4.2. 對于自配的標準貯備液,應按貯存條件要求存放

4.4.3. 貯存的標準物質應建立臺帳進行管理

4.5. 期間核查

4.5.1. 在有效期內未開封的有證標準物質,可不進行期間核查;在有效期內已開封的標準物質,應使用有效期內的標準物質進行分析測試比對,核查其濃度值是否有較大變化,若測定結果與保證值不符,則不能使用

4.5.2. 對于變色、變質、破損和超過有效期等核查不合格的標準物質按不合格標準物質處理,停止使用

4.6. 信息管理

4.6.1. 相關部門負責收集和保存標準物質信息,特別是不合格產品的信息應予以記錄,以供今后采購時參考

4.6.2. 完成監測任務中使用的標準物質,應填寫“使用標準物質匯總表”

5. 記錄

5.1. 使用標準物質匯總表

5.2. 標準物質期間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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