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本區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詳情如下:發表時間:2024-05-29 13:42 上海市崇明區清潔空氣行動計劃 (2023—2025年) 一、行動目標 到2025年,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國控站點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2%以上,PM2.5年均濃度達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濃度增長趨勢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1.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提升農作物秸稈、園林廢棄物等生物質能利用力度。力爭“十四五”期間新增光伏裝機60萬千瓦,力爭新建陸上風電場2座。加大市外非化石能源清潔電力的引入力度。 2.強化能耗強度總量雙控 持續實施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持續深化重點領域節能,提升數據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礎設施能效水平。持續降低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水平。 3.加快火電機組升級提質 長興島燃煤電廠實施氣電替代。繼續落實“清潔發電、綠色調度”,持續開展燃煤發電機組環保排序工作。 4.鼓勵燃油鍋爐窯爐清潔改造 鼓勵有條件的燃油鍋爐、窯爐實施清潔化改造。新建、擴建鍋爐應優先使用電、天然氣或其他清潔能源。 (二)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1.嚴把新建項目準入關口 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嚴格執行國家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標準限值。 嚴格落實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對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的行政區實施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倍量削減替代。 2.加快現有產能改造升級 加大對能耗強度較高、大氣污染物排放較大的工業行業和生產工藝等的淘汰和限制力度。 3.推進清潔生產綠色制造 推進化工、醫藥、集成電路等行業清潔生產全覆蓋。持續推動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探索園區和行業清潔生產審核新模式。 完善綠色制造和綠色供應鏈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綠色制造標準技術規范體系和第三方評價機制。打造重點領域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綠色設計示范企業標桿。 推進產業園區綠色低碳升級改造和零碳園試點建設,推動設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級利用、資源循環再利用。 4.深化工業企業VOCs綜合管控 以“綠色引領、績效優先”為原則,完善企業績效分級管理體系。大力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料和產品源頭替代,積極推廣涉VOCs物料加工、使用的先進工藝和減量化技術。探索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對相關產品生產、銷售、使用環節VOCs含量限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VOCs無組織排放整治,加強非正常工況廢氣排放管控,推進簡易VOCs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 (三)提升交通綠色清潔水平 1.推進運輸體系綠色發展 構建綠色低碳城市交通體系,持續提升中心城公共交通和綠色出行比例。建立完善城市綠色物流體系,加強快遞公共末端設施建設。 2.提升機動車清潔化水平 加強在用車排放監管,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合執法和常態化路檢路查工作機制。 深化加油站、儲油庫、油品碼頭和油船等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治理與監管。 3.加強非道機械綜合治理 鼓勵淘汰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廠內車輛和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鼓勵具備條件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改裝國四排放標準發動機。2025年1月1日起,實現物流園區以及火電等重點企業廠內新增或更新的載重3噸以下叉車基本采用新能源機械。加強重點企業固定使用機械檢查和抽測,比例不低于20%。 4.推動港口綠色發展 根據市級統一安排,實施更嚴格的船舶排放控制區。加快推進老舊船舶淘汰,加強船舶冒黑煙和燃油質量執法檢查。加快港區非道路移動源清潔化替代,2025年1月1日起,實現港口新增和更新作業機械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推進內港碼頭岸電標準化和外港碼頭專業化泊位岸電全覆蓋,2025年1月1日起,港作船舶岸電使用率力爭達到100%。 5.強化重點企業清潔運輸 火電、石化等行業大宗貨物新能源及清潔方式運輸比例達到80%左右。 6.推進交通排放智慧監管 按照市級部署,逐步完善移動源智慧監管,配合推進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遠程在線監控、在用機動車排放定期檢驗、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登記等系統應用。 (四)推動建設領域綠色發展 1.深化揚塵源全方位管理 嚴格執行文明施工標準和拆除作業規范,加強預濕、噴淋抑塵措施和施工現場封閉作業管理。中心城區、重點區域的市政工程推廣采用覆罩法和裝配式施工。嚴格約束線性工程的標段控制,確保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加強儲備用地、拆房地塊、待建地塊等裸露土地的揚塵污染防控。 對干散貨碼頭、混凝土攪拌站等易揚塵點位進行排查建檔、采取防塵措施并強化監督檢查。 強化渣土運輸作業規范,提高渣土運輸企業規范裝卸、車輛沖洗、密閉運輸程度,將工地落實“兩不挖、兩不進、兩不出”情況納入文明施工考核,加強渣土車輛違法違規行為聯合執法和日常監管。積極推廣新型渣土車輛。持續加強城市保潔,2025年底前,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道路沖洗率達到95%。 利用“固定式揚塵在線監測+移動監測”的綜合式揚塵在線監測網絡,加大對數據超標和安裝不規范行為的懲處力度。 2.推廣低VOCs含量建材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膠粘劑。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內地坪施工、室外構筑物防護、道路交通標志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推進低排放瀝青使用,降低瀝青混合料生產環節的VOCs排放。 (五)深化農業污染綜合防治 1.推廣種植業氨減排技術 開展農產品綠色生產基地建設,綠色生產基地覆蓋率達到60%以上、綠色農產品認證率保持在40%。全面推廣精準施肥,通過測土配方施肥和有機肥替代,減少化肥使用量。推廣氮肥機械深施、新型水肥一體化等技術。推進農藥減量控害,到2025年,農田化肥、農藥施用強度較2020年降低10%。 2.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管控 持續推進糧油作物秸稈和蔬菜等種植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嚴禁露天焚燒。到2025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8%左右。 3.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推動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提檔升級,推廣清潔養殖工藝,推行液體糞肥機械化施用。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實現全覆蓋。按照市級部署,試點實施畜禽養殖氨排放監測。 (六)實施社會面源深度治理 1.加大生活面源精細管控力度 加強餐飲油煙在線監控設施安裝使用,鼓勵納入區級相關管理平臺。完善集中式餐飲企業集約化管理及第三方治理管控機制。 推進綠色汽修設施設備及工藝升級改造,鼓勵建設集中鈑噴中心或使用第三方脫附。 加強家用燃氣熱水器、燃氣灶具等生產和銷售環節能效標識使用監督管理。引導生產企業推進冷凝、低氮燃燒等新技術的開發應用。 2.加強其他污染物質防控 推動氟化工行業逐步淘汰含氫氯氟烴生產線,其他行業改造使用含氫氯氟烴生產線。繼續開展ODS備案和監督執法檢查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依托崇明區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協調推進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調,各有關單位要抓好任務落實。加大各級財政資金統籌力度,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 (二)嚴格執法監管 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分級分類監管,深化“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完善環境執法正面清單。組織開展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中小鍋爐、加油站和儲油庫、企業自備油品等專項執法檢查,強化環境監管、監測與執法聯動。 (三)完善污染應對 制訂《上海市崇明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動態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完成年度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 |